

一、适用范围: 适用于中、小学校音乐教学使用。
二、技术要求:
1.外形尺寸不小于95×65×15mm。
2.声音清晰,液晶显示屏显示机器各项功能。
3.拍子选择0-9,节拍速度从30拍/分到240拍/分可调。
4.具备定音及校音功能。A4频率范围为430HZ-450HZ,校音项目,十二平均律。
5.外壳件应光亮、整洁、色泽基本均匀、无明显的色差、损伤、斑痕等缺陷存在。
三、标志、说明书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 应符合JY0001-2003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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